喝奶中
現役的手機也不是說不能用。用了這麼久還是老當益壯,至今原廠電池還是可以一次撐六天,要等到它壽終正寢可能比得上阿婆生子。在想了一陣子的照相和藍牙功能之後,因著某人的一句「換手機是道德的」,決定買下去了。
在回顧的時候本來想說,手機都用得很久。但仔細一算,一共用過1,2,3,4,5, 今天買的是第五支手機,平均下來兩三年換一次,好像也不能算是很少。減去上任撐得特別久,其他的就更短了。
而這一隻,是第一次價錢超過5000大關。混血之前的末代瑞典牌花了四千九。
想換的機的原因,主要是為了隨時隨地照相記錄和藍牙功能。以前也用過輕薄型相機,但兩件東西塞在口袋裡,總是不如一件方便。今年Sony Ericsson 終於「記得」要把手機作薄一點,不再像之前的磚頭型。衡量各方條件,K550i 算是最平衡適中的選項。於是就這麼決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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