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7月27日 星期三

說到 Shareware

在撥接的時代,那時一個很大的目的是為了找免費的軟體。Shareware 和另一種 Public Domain software(有人直接稱 P.D.)。透過一條電話線可以接觸到各種奇奇怪怪的軟體,當時是蠻新鮮的。訊息在電線上流竄,也是剛開始的事。想想和現在的網路線比起來,真像是蠻荒時代。而shareware 這名稱,也愈來愈少人在用了。對它的印象,也愈來愈模糊不清。這就是隨時間改變的文字意義吧。

想到這件事,其實是因為前幾天看到 John C. Dvorak of PCMag 在說,Creative Common 是個廢物,還要偽稱自己是 public domain (事實上並不是)。其實我也覺得是如此。允許有限度的使用,卻又要裝得一副很熱血的樣子,事實上就是個 License 而已。就算沒有它也沒什麼差別。而且一向毒舌的 Dvorak 老兄又挖出 Creative Common 背後拉了一堆的募款,看起來更別有用心了。:D 跟隨潮流在網頁或blog 掛上 banner, ribbon, 或是 slogan 之前,還是先用大腦想一遍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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