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8日 星期日

車找到

下午正在盤算,要怎麼執行運動、吃飯和理髮的順序,來了一通電話。說是車找到了,在板橋。

果然,和盤算差不太多,老車多半是被借去騎了,騎一騎沒油就會丟在路邊吧。雖然無法理解,這樣隨便借人家的車去騎的想法。

沒了車,就坐捷運去。先查了查地圖,還好離捷運站不太遠。

但要去坐,又發現一件事,就是木柵線週末停駛,在作車輛測試。坐上免費接駁公車到復興站,再換到板橋去吧。

捷運雖然方便,本身卻沒什麼樂趣。進車,或坐或站,到站出車,目的地到了。木柵線還可以多少看風景,在地底當地鼠則是完全得自找樂趣。

路上,改不掉的毛病開始想著問題會有多糟。如果是只剩下個車架或兩個輪胎呢? 如果只剩一副車牌呢? 安全帽被拿走的話,是不是還得先看看附近哪兒可買,才能騎上路把它領回去?

到了派出所,找到承辦的員警,請他幫我辦手續好把車領回去。又出乎意料的,是個女生。年紀看來大概比我妹還小。雖然知道近來女警也要正常執行勤務,不過自己遇到還是滿新鮮。

照樣,領回去一樣要作一份筆錄來紀錄。等他輸入完資料印了一份出來,看看沒問題簽名再畫押,就把車領了回來了。

車上什麼東西都沒少,安全帽也還在。是不是借的人根本沒打算戴安全帽呢? 油箱也出乎意料地,還是接近全滿的狀態。從油量來看,可能只執行了一次從台北到板橋的路線,就被遺棄了。

總之車找回來了。經過這一星期有點不太真實的沒車日子,又恢復了正常,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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